根據《養老托育服務業紓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浙發改財金〔2023〕73號)的通知╃▩₪╃、《浙江省國資委關於做好2022年養老托育服務業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的通知》(浙國資發函〔2023〕15號)╃▩₪╃、《溫州市國資委關於轉發《浙江省國資委關於做好2022年養老托育服務業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溫國資委〔2023〕46 號等檔案精神檔案│₪,為進一步助力紓困托育養老行業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溫州市工業與能源集團積極落實工作要求│₪,對2022年已享受過第二季度減免的承租戶中篩選出符合減免條件的承租戶進行增加減免1個月│₪,經溫州市工業與能源集團研究決定│₪,對符合減免條件的租戶進行減免工作│₪,現對符合條件的減免物件情況的結果進行公示☁╃╃。
本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公示事項如有異議│₪,可透過來信╃▩₪╃、來電等方式向溫州市工業與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反映│₪,所反映的結果必須實事求是│₪,並簽署真實姓名與聯絡電話☁╃╃。溫州市工業與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0577-55598040☁╃╃。
附件•▩:溫州市工業與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養老托育行業租金減免清單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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